井式炉拱胎及其支柱所用木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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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式炉拱胎及其支柱所用木材.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《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中的承重结构选材标准,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,材质不宜低于3等材。
拱胎的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胎面应平整,支设拱胎时,必须正确和牢固。并经检查合格后,才可砌筑拱或拱顶。
井式炉砌筑拱顶前,拱脚梁与骨架立柱必须靠紧,并经检查合格。
砌筑可调节骨架的拱顶前,骨架和拉杆必须调整固定,并经检查合格。
拱脚表面应平整。角度应正确。
不得用加厚砖缝的方法找平拱脚。
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,当拱脚砖后面有砌体时,应在该砌体砌完后,才可砌筑拱或拱顶。
不得在拱脚砖后面砌筑隔热耐火砖或硅藻土砖。
除有专门规定外,拱和拱顶应错缝砌筑。
错缝砌筑的拱和拱顶,应沿纵向缝拉线砌筑,保持砖面平直。
粘土砖拱或拱顶上部找平层的加工砖。可用相应材质的耐火浇注料代替。
跨度不同的拱和拱顶宜环砌。
井式炉环砌拱和拱顶的砖环必须保持平整垂直。